人生“活法”的底线与境界
2022-08-09 06:5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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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按:近年在老人网络充斥着 “好死不如赖活着” 的心灵鸡汤,似乎人生就是一片浮云,只有活着是唯一的意义。为此,特贴出笔者一篇旧稿参与讨论,唱个反调。

暑期里参加了几次往届毕业生同学聚会。其间师生多次谈及人的“活法”,有说“健康第一”,有谓“享受生活”,或称“快乐就好”,如此等等。

“活法”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。加缪好像说过:生存值不值得,是真正的哲学问题。而多数人却很少作此类哲学思考。有些人的失足,就与此有关。曾经荣获全国奥利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的马加爵,在杀死四位大学同学逃亡海南三亚后,终于开始了“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”的思考。他的答案是:“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。”他为伤害自己和同学几个家庭痛悔不已,可惜为时已晚。是的,人们无不在活着,却很少对“活法”本身予以反思。大家的议论,促使我对此作点理性思考。

所谓“活法”,乃是人们在主客观约束条件下,所选择的基本人生态度、生活取向。尚未脱贫的民众,只能在温饱线上挣扎;家有余钱剩米的人,才可能追求“享受”和“快乐”。在同样约束条件下,对“活法”的选择有相对的自由。“活法”的选择,应该遵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、个体性与群体性、物质性与精神性、择优与代价相统一的辩证法则,其核心则是群己关系的协调。

“活法”的最低限度标准是什么?在我看来,应是有益于己而无害于人。只要坚守这个底线,无违法律与公德,完全可以自由选择“活法”,别人无权干预、横加指责。当前社会上之所以有那么多丑恶现象,不就因为许多人没能守住这一底线吗?如果突破底线的人越来越多,社会就岌岌可危。遗憾的是,在我们周围,只顾自己、不顾别人和公益者实在太多太多了。

“活法”有不同的“境界”。前述底线式“活法”为一种境界。还有一种是既有益于己也有利于人,也即互利、互惠的境界。它不仅限于经济公平交易,也包括日常生活和知识、思想、情感以及救灾等方面的互助、互济。一个社会,如果大多数人都能取这种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”的“活法”,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。这是我们应该大力倡导也是人人能够做到的“活法”取向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种自我奉献与牺牲的“活法”,这当然是一种高尙境界。居里夫人致力于科学研究,淡泊物质利益,乃至放弃发明镭的专利;印度著名慈善家特蕾莎修女,一生以爱心和微笑救助、抚慰世界各地穷苦人,不求任何报偿;招远县一位孤独老人,多年来靠捡垃圾资助多名失学儿童;有人不避危险,屡屡见义勇为,或者担当道义,长期与贪官生死搏斗,就都是这种高境界“活法”。

生活境界崇高的人,大都鄙弃自私自利的享乐。爱因斯坦就把将安逸和享乐当做生活目的的“活法”称作“猪栏的理想”,认为追求财产、虚荣、奢侈这些“庸俗的目标”是“可鄙的”。奥斯特洛夫斯基也认为:“只为家庭活着,这是禽兽的私心;只为一个人活着,这是卑鄙;只为自己活着,这是耻辱。”在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,更加证明鲁迅论断的正确——“远处的人们都与我相关”。英国早期工党领袖基尔•哈迪说得好:“如果身边有人在遭受磨难,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有繁荣的生活。面对遭受磨难的人们,崇高者不可能有幸福感,卑劣者不可能有安全感。”全球性的贫富分化,环境污染,恐怖袭击,已使每个人都难以明哲保身。唯一正确的选择,是共克时艰。

当然,追求快乐和享受也是人的天性与权利。因此,恩格斯在《致彼•拉•拉甫洛夫》中,就肯定“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,而且为享受,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”的观点。然而,快乐和享受毕竟也有不同境界。许多人在追名逐利、声色狗马中体验“享受”与“快乐”,有些人则以探求真理、献身公益为享受和快乐。爱因斯坦就在“全神贯注于客观世界”、观察“现存世界的神奇结构”中,感到“心满意足”;居里夫人“一直沉醉于世界的优美之中”,在忘我的科学研究及其进展中“获得最大的报酬”;招远老人阅读被资助者的来信乐不可支。健康自然也是一种享受。但健康似不应仅指无病和心态平和,也应包括是非分明、正气浩然的坦荡与坚定。只有多数人努力创造、奋斗乃至牺牲,才能使某些人赖活着,否则世界就不复存在。

要求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“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”,是一种难以实现的高调伦理乌托邦。然而,高境界“活法”的奉献精神,毕竟昭示了人可能达到的伦理高度,是自私膨胀的抑制剂,激励人们向更高人生境界攀升的灯塔。你有权回避这种“活法”,却应对其保持一丝赞赏与崇敬,而不应以庸人“看破红尘”的“聪明”冷眼视之,甚乃嘲讽其为“傻子”。

给社会、家庭做过奉献的退休老人,可以更多地关顾自身,选择惬意的“活法”。但老人“活法”,也境界各异。有人实行“不给子女资助、不帮子女家务、不看护孙辈”的“三不政策”,只顾自娱自乐;有人却甘愿给儿孙当牛做马,掏钱出力,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但也有人选择继续工作,关注民生,服务社会。年过古稀的退休教授黄钊,虽年老体衰,却笔耕不辍,数年劳苦,撰成百万言的《中国古代德育思想史论》,在“老有所为”中“老有所乐”。周有光百岁之后,仍然坚持每月发表一篇文章,并陆续出版四部文集;105岁的他,还开通网络博客,为改革建言献策,虽时招谩骂,却不以为意,感到“好玩极了”。是只求优哉游哉的简单生存,还是在积极参与、服务社会中活得丰富而充实,充分发挥人的本质与潜能,确是老人“活法”境界的不同抉择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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