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各地包括台湾,有一个奇异的民俗信仰广为流行,那就是“泰山石敢当”。它是指在民居宅院或要道路口,或埋一块石头,或嵌一方石板、青砖,上刻“石敢当”或“泰山石敢当”字样,以保佑平安,禁压不祥。
在海外华人聚居之地,也可见到这一信仰。它甚至还远播东亚、南美等非华人社区。作为华夏民族相当定型的文化符号,它源远流长,意蕴深广。
源远流长的原始灵石崇拜
李光庭《乡言解颐》云:“石为山骨,为云根,为星精,为艮象。岩岩,山石也。”人类是从大山中走出,我们的祖先,大多依山而居,终日与山石打交道,对石头属性体察至深,久之便产生崇拜心理。山石的巨大坚刚,显示出威严和神圣;巨石的层层包孕,繁殖草木,滋水生云,又透示出神秘的生殖力、生命力。后代的石崇拜心理,大体按这两条路线发展。中国古代社稷用“石主”即属前者;“禹生于石”、“石破北方而生启”的传说,以及孙悟空由“石卵”仙石所生的想象,即属后者。
中国沿海一带,长期流行石头公、石婆婆、石干爸、石干妈信仰。山东鲁南地区就有石婆婆雕像。如小孩子求长命平安,要在二月二、三月三、清明节拜祀石婆婆。江苏海州湾渔民,往往把满月或周岁的孩子抱去认石干爸。
石头崇拜也传布到少数民族地区。云南彝族村寨往往竖立一块巨大的圆柱寨心石,作为村寨的守护神。傣族居住地,则是一种三角石柱的寨心石。阿昌族的寨神也是棵石柱,对它的礼敬超过崇拜天地神灵。而羌族,则崇拜白石头。
石头崇拜也是世界性民俗现象:古代的欧洲,崇拜石斧、石洞;伊斯兰教徒崇拜麦加城的陨石;非洲尼日利亚农民和马达加斯加土著,都崇拜岩石,有的用长方形石头作为镇守整个村寨的灵物。
这种带有泛灵论色彩的灵石崇拜,构成了“泰山石敢当”的辽远文化背景和心理基础。
汉代的“埋石镇宅”信仰
一般研究“石敢当”信仰,均首举西汉史游《急就章》。但作为一种仪式化民俗起源,还是应上溯到更早的“埋石镇宅”习俗。早于史游六七十年的刘安,在其《淮南·万毕术》中记载:“埋石四隅,家无鬼。岁暮腊,埋圆石于宅隅,杂以桃弧七枚,则无鬼役。”
至于《急就章》,其上半部分,意在介绍姓氏,每个三字句的首字均为姓氏。后二字并非实名,是为认字随意设定,但也常含正面寓意,诸如“宋延年”、“冯汉强”、“桓贤良”之类。也许作者正是利用“石”字双关语义,后续“敢当”二字,以诱发“坚石敢于抵挡”语义联想。于是,人们便以“石敢当”三字,命名“埋石镇宅”习俗。
汉代何以会有此俗呢?确如李泽厚所说,汉起楚地,汉文化就是楚文化,其中包括巫鬼传统(《美的历程•楚汉浪漫主义》)。史家论曰:“若两汉,固仍一鬼神术数之世界也。”(吕思勉《秦汉史》)桓宽《盐铁论•散不足》中的贤良文学也曾抨击:“今世宽于行而求于鬼”、“出实物而享虚福”。连号称大儒的董仲舒,也“开始弄神说怪”(卿希泰《中国道教思想史纲》)。到东汉,更是“经师巫师合而为一”(陈登原《国史旧闻》)。驱鬼“享虚福”,广行民间。由东方朔《神异经》可知,燃放爆竹就是一种驱鬼巫术。“埋石镇宅”,即为流行辟邪巫术之一,它也符合当时人鬼感应的世界观。
需要研究的是,埋石为何要取圆形呢?这或与汉人对“圆”的崇拜有关。因为他们认为,“圆” 为“天” 形,所谓“天圆地方”。《淮南·万毕术》的作者刘安就说过:“圆者,天也”(《淮南子•兵略训》),“天道曰圆”(《淮南子•天文训》)。而在当时,“天道”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,所谓“道之大源出于天”(《汉书•董仲舒传》),甚至要求“屈君而申天”(《春秋繁露·玉杯》)。因此,“圆石”也便有了规范与神圣的意义,自可镇邪降妖。
埋石镇宅,好像持续了很长时间。从南朝庾信“镇宅神以薶石,厌山精而照镜”(《小园赋》),和《荆楚岁时记》“十二月暮日,掘宅四角,各埋一大石为镇宅”的记述推测,从汉代到南北朝,镇石都是埋于地下。甚至认为,埋“赤石”,“必迁官” ;妇姑争斗,门外埋石,“即罢”。其次,是对石头的形制诸如颜色、重量都极讲究。有关古籍详细记载,在什么情况下,各埋何处,埋石多少斤。《宅经》就记述:迁官需埋“悠长五寸”的“赤石”;妇姑争斗,要埋六十斤石,等等。
但埋石的隐蔽性,有可能减弱其威慑力和公示性。因而,便又慢慢脱化出刻字置于明处的表现形式。
唐代符咒化的“石敢当”
北宋刘斧编辑《青琐集》(又名《青琐高议》)载:“庆历四年,秘书丞张纬出宰莆田,再新县中堂,其基太高,不与他室等,治之使平,得一石铭长五尺,阔亦如之。验之无刊镂痕,乃墨迹焉。其文曰:‘石敢当,镇百鬼,压灾殃,官吏福,百姓康,风教盛,礼乐张。唐大历五年四月十日县令郑押字记’。”清代学者俞樾据此得出结论:“按此则‘石敢当’三字刻石始于唐。”(《茶香室续钞》卷十九)在石上书写文字,很可能是受到南朝道教符箓的影响。
符书本来源于先民的文字崇拜。《淮南子•本经训》云:“昔者仓颉作书,而天雨粟,鬼夜哭。”高诱注云:“鬼恐为书文所劾,故夜哭。”东汉巫术和道教已用符书,也用于驱鬼。《后汉书•方术传》载:“河南有麹圣卿,善为丹书符劾,厌杀鬼神而使命之。”晋以后,道教符箓更盛。葛洪《抱朴子•内篇•遐览》中著录大符五十六种,合五百余卷。李唐也曾大力扶植道教,“石敢当”民俗受道教符箓影响,完全可能。
但符箓多是文字高度变异,难以辨识。而“泰山石敢当”非是,其明晰文字又带有咒语性质,以恐吓邪魅。到后来,甚至不必将文字刻于石上,只要在黄纸上书写“石敢当”数字,便有同样功效。《壬申南海续志》记载:清康熙年间,就有道士称:“此宅煞细故,以文字镇之当吉”,因“索纸大书‘泰山石敢当’五字,款题‘纯阳子书’”。这表明,“石敢当”信仰已不局限于石材实物形式,而完全形式化、符咒化了。
明代“石敢当”的人格英雄化
“石敢当”的符咒化也有些缺点,就是过于抽象,稍欠人情味和力度。于是,便有了后来的人格化和英雄化。
新旧《五代史》都记载:晋高祖在卫州与闵帝议事,闵帝的部下欲谋害高祖。高祖的卫士石敢持铁锤护卫,“于左右格斗而死”。这说明石敢是当时的真实人物。
不知何时,“石敢”竟然变成了“石敢当”。起码明代即已如此。刘元卿《贤弈编》卷四即谓:“敢当姓石,五代时人。刘知远为晋祖押衙,遣力士石敢当袖铁椎侍晋祖,与闵王议事,敢当斗死,杀闵王左右。今人家门外所立之石是也。”清《太原县志》卷十八也谓五代刘知远为太原留守时,“将举大事,募膂力之士,得太山勇士石敢当,袖四十斤铁锥,人莫能敌”。
无论如何,这里表现出岩石灵物崇拜向神偶崇拜过渡,将“石敢当”信仰人格化和英雄化的变异趋势。此与将唐代武将秦叔宝和尉迟敬德当作门神的民俗心理颇为相似。此后,也便时有树立“石将军”人物的习俗。《辍耕录》就记载:“今人家正门适当巷陌桥道之冲,则立一小石将军,或植一小石碑,镌其上曰‘石敢当’,以厌禳之。” 《徐氏笔精》卷六,曾引赠诗曰:“甲胄当年一武臣,镇安天下护居民。捍冲道路三叉口,埋没泥涂百战身。”诗作充分表现了百姓渴望英雄保护的强烈愿望。因此,明代李贽才说:“莫怪他谓真有其人也,此物比真人还更长久也。”(《李氏焚书》卷五)“石敢当”人物,成了人民美好理想的化身。
“石敢当”的泰山化
“石敢当”何时与“泰山”联系起来,颇难确考。据周郢《“石敢当”与泰山文化》一文考证,时间或在元明时期。明清期间,“泰山石敢当”的记述确实逐渐多起来。明杨慎《杨子卮言》、李贽《李氏焚书》、王君荣《阳宅十书》、姜准《岐海琐谈》,清代王士祯《古夫于亭杂录》、王棠《燕在阁知新录》、李斗《扬州画舫录》、袁栋《书隐丛说》、郝懿行《证俗文》等均有记载。由《古夫于亭杂录》记述推测,“泰山石敢当”之称谓,可能先现于齐鲁,然后渐次扩大地域范围。
“石敢当”信仰与“泰山”联姻,与泰山“五岳之宗”、“五岳独尊”的尊严地位有直接关系。泰山石也便随之身价倍增。汉代即有泰山莱芜山“有大石自立”、“有白乌数千集其旁”(《汉书•五行志》、《汉书•眭弘传》)的记载,可见泰山石的神秘力量。元明已降,随着泰山尊严地位的日渐强化,泰山石也便更加贵重。泰山绝顶竦立的巨石,俗称之“真泰山”。清代,就有游人“多斸以携归,为镇物,谓之‘真泰山石敢当’”(张体乾《东游纪略》卷上)。所谓“泰山石敢当”者,“意为泰山之石,足可压倒一切也”(胡佳烓《泰山石敢当考》)。在国人看来,泰山乃国泰民安之象征。因而“‘泰山石敢当’之意义,亦以表示泰山为生民生活之保障”(易君左、王德林《定泰山为国山刍议》)。
把“泰山”与“石敢当”相联系,或也与“泰山治鬼”说有关。自汉代以来,泰山就成为治鬼之山,有“生属西安,死属泰山”之说。泰山神自然也就是治鬼之神,能禁压不祥。把有治鬼功能的泰山与有驱邪功能的“石敢当”相结合,自也顺理成章。
屈万里则认为,“石敢当”加“泰山”二字,或与《万毕术》所述石色有关。盖因《万毕术》所说“埋石”,是一种“苍石”;而苍色属木,与东方相应,泰山则为东岳;“东岳泰山之石,既应苍色,又是五岳之尊,自然比普通的石头更有灵验了”(《石敢当碑和指路碑》)。这种分析,也不无道理。
结语:一个多信仰复合的民俗典型
从传统民俗学民俗分类角度看,“泰山石敢当”大体属于生活类信仰民俗中的辟邪民俗。但笔者尝试从民俗内容、形式及功能繁简度出发,再作单一信仰与多元信仰分类。
“泰山石敢当”即属后者。其源头,是原始神话思维泛灵论中的灵石崇拜;正式形成于汉代“宅解”巫术;而后扩展为各种“犯冲”方位破解术;符咒信仰又使它由实物形态向形式化转换;而英雄崇拜则使其由抽象化变为人格化和形象化;与泰山崇拜的合流终于定格为“泰山石敢当”。适应社会需要的民俗变异性,使石敢当信仰内容、形式不断层累、叠加,最终成为一种多信仰复合的民俗典型。
诚如美国民俗学家阿兰•邓迪斯所说:“对民众来说,民俗的功能比民俗的形式和起源更重要。”(阿兰•邓迪斯《世界民俗学》第390页)“石敢当”最初功能单纯,无非就是驱邪镇宅。但从南朝埋石记述,莆田唐代石铭,以及敦煌写卷《用石镇宅法》等文献考察,其功能已远超镇宅范围,而遍及防病、保财、祈年、买卖、官运,以及协调家族关系、确保社会秩序等广泛领域,成为多功能、全方位的保护神。这又属于其功能上的层累与叠加。
也许正是这种多信仰、多功能复合的特征,使“泰山石敢当”民俗在世界华人文化圈广为流传,比其它民俗具有更多受众。这也许可以成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理据。
自古迄今,都有人批评此俗为“虚诞”、“淫祀”、“迷信”。康有为甚至斥其“于国为大耻,于民无少益”(《戊戌奏稿》)。但信仰民俗却有其自身发展逻辑。如真的“于民无少益”,它就绝不可能存在。正如英国心理学家欧内斯特•琼斯所说:“民俗与我们直接的愿望和恐惧密切相关”(阿兰•邓迪斯编《世界民俗学》第139页)。只要民众无法把握其环境和命运,存有对未知灾难的恐惧,以及平安度日的愿望,此类民俗就有市场。因此,“石敢当”民俗至今广为流行,写有“泰山石敢当”字样的泰山石也销得很火。它的作用,绝非全属负面。它寄托着民众惩恶扬善的价值观,满足了人们维护正义、抗拒邪恶的愿望。现在大概没有几个人,真的拿它来镇宅驱鬼,而只是求个吉利,表达美好祈愿,甚至只是一个纪念,一份好心情。海外华人,还可通过它获得一种文化认同和归属。也许,我们还可以与时俱进,以之自我激励,赋予崭新时代内涵:以“石敢当”不怕鬼、不信邪的大无畏英雄气概,战胜新时期面临的内忧外患,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。